井助國:我參與油煙處理機出租瞭審判日本戰犯

本文口述者井助國曾任審判日本戰犯東北工作團副主任、太原特別軍事法庭首席檢察員,青海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長。




1954年,中共中央決定審理日本戰犯,最高人民檢察院接受這一任務後,調井助國去參與這項工作。到高檢後,井助國被分配在五廳(勞改監督廳),任副廳長兼東北工作團(審台中靜電油煙機出租理日本戰犯的專門機構)副主任,後去瞭撫順,兼任三室主任,分工是負責戰犯管理所的一些工作和對戰犯中尉官以下700餘人的審理工作。



工作開始後,我和同志們發現,大部分日本戰犯否認自己有罪,百般不服管教,處處挑釁搗亂,氣焰相當囂張。他們還頑固地堅持軍國主義思想,被“武士道精神”洗腦,動不動就以剖腹自殺相威脅,叫囂是“戰俘”不是“戰犯”。我們隨即加強瞭政策引導、時事教育和揭露日本軍國主義侵華罪行的教育,特別是高檢副檢察長譚政文同志在一次對戰犯的講話中,發動尉官級別戰犯揭發批判日本軍國主義首腦的罪惡以及上級軍官的罪行。此舉取得瞭很大成效,在戰犯中掀起瞭一個面對面揭發批判活動的高潮,嚴厲打擊瞭一批冥頑不靈的戰犯的囂張氣焰,揭露瞭他們的拖延伎倆,促使其真正低頭認罪。如日軍陸軍中將、五十九師團師團長藤田茂在審訊時曾向我表示:下級士官面對面揭露上級長官罪行的事,“簡直是他們皇軍歷史上”史無前例的,他願意如實交代罪行。截至1954年年底,我們基本上完成瞭對700多名尉官以下戰犯的結案工作。

1945年8月15日日本戰敗投降後,一部分日本軍人沒有回國,而是參加瞭閻錫山等國民黨部隊,繼續與中國人民為敵,在戰鬥中被人民解放軍俘虜。1949年後,這部分日本戰犯共140人,被關押在山西省太原戰犯管理所。1955年,我去太原戰犯管理所負責太原在押的日本戰犯的審理工作。1956年審判戰犯開庭時,我還負責太原的審判工作。記得當時依附閻錫山的日本戰犯城野宏(被俘時少將軍銜),就是由我代表國傢向法庭提出起訴的。

由於教育工作開展得非常好,這批日本戰犯已經認識到自己的罪行,致使太原審判的結果比油煙靜電機出租我們預期的情況好得多。法庭審判開始後,日本戰犯不僅沒有一個提出過否認其罪行的言論,實際上,他們在法庭上主動供認的罪行比我們起訴的罪行還要多,且供認時沒有一個不表示痛恨自己犯下的罪行。法庭宣判處刑決定後,這些戰犯當庭向法庭審判長、檢查員、律師以及受害者、證人、旁聽群眾磕頭謝罪,虔誠地向中國人民請求寬恕,並紛紛表示感激我國政府的寬大政策。經過特別軍事法庭的庭審,分別判處罪行較重的富永順太郎、城野宏等9名戰犯有期徒刑8至20年。其中城野宏等7名戰犯因有餘刑而被送往撫順戰犯管理所繼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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